Workflow
桂发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820桂发祥(002820)2024-04-08 20:31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桂 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