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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827高争民爆(002827)2024-09-10 18:09

科技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不晚于年度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20] - 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23]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4]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