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情况进展的公告
| | |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情况进展的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