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 董事会决策要求 - 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 会议表决与召开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用书面方式决议[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 会议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2] - 会议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保存至少10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