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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002841视源股份(002841)2024-01-03 11:50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制度修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2] - 原制度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相关内容被删除[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修订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等[3] 沟通策略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4] - 公司应多渠道多层次与投资者沟通,方式要便捷有效[4]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应加强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4] -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并更正错误信息[5] -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线路畅通[5] - 公司可安排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5] 会议安排 - 公司可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5] - 公司拟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5][6]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6]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包含参与人员等内容[7]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人员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沟通等素质和技能[7] - 公司可定期对董监高及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7] 信息披露与投诉处理 - 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公平对待投资者[6]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8]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