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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002841视源股份(002841)2024-01-03 11:50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1] 任职规定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有八种[2] 聘任规则 - 原则上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2] 职责代行 - 空缺期间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代行人后公告[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