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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841视源股份(002841)2024-01-03 11:50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开临时会议[6][5] - 董事长接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24小时发书面通知[8]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0] 董事会会议出席与决策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1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27]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不同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18][19] - 收购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提交股东大会并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担保与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他人债务担保需董事特定同意,为关联人担保需额外提交股东大会[22]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不同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3] 财务资助与证券投资审议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大会[24] - 证券投资总额占比不同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1] - 特定资助和子公司交易可免审批程序[25] - 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再出正式报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