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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002841视源股份(002841)2024-01-03 11:50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董过半数且任主任委员,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2] 内控报告相关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 -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含七项内容[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自评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等发表意见[2]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或鉴证报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