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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002841视源股份(002841)2024-01-03 11:5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等属于重大事件[12] - 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12] 资产关注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关注[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3] 重大事件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三个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14] 子公司会议报告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21] 报告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21]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4] - 监事和监事会应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的行为[25]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0]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等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制度检查披露 - 董事会定期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6]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定期检查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26] 文件报送与回复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送文件[28]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29] 商业秘密披露 - 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34] 合同信息报送 - 重大信息合同签署前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签署后立刻报送[37] 监管文件报告 - 应报告、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包括规章等[38] 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40]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文件资料,董事会办公室应妥善保管[40]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40] 责任承担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2]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2] - 公司受证监会处罚或深交所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致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4]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4]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