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选举产生,董事长当选则由其担任[5]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3] - 对长期发展战略等研究提建议[6] - 讨论提案结果提交董事会[10]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