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 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 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其中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