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 1 页 共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