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广东皮阿诺科学 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柏鸣 先生、童娜琼女士、董会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许柏鸣先生、童娜琼女士、董会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