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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002859洁美科技(002859)2024-08-15 18:5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 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