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接受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公司"或"发 行人")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提及的简称与《浙江今飞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