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 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