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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飞凯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863今飞凯达(002863)2023-10-27 16:07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业 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七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 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 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