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板上市的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通证券"或"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今飞凯达部分募投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771,023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809,31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