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君柱 向吉英 司贤利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了解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 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深圳镓华微电子有 限公司及其他各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