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委员中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的 人员。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成为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