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无锡智 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