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 文广、盛宝军、徐开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文广、盛宝军、徐开兵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