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598.5078万元,股份总数为30598.507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1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卢云慧、祁永、卢云平、杨建伟、天津绿之茵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3125万、1800万、75万、84万、249万股,占比58.597%、33.752%、1.406%、1.575%、4.669%[10]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6]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14] 股票交易与收益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1]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2]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6]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26] 对外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临时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28] 闲置募集资金 - 拟议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30] 股东大会召集与通知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7]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37] 股东大会投票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9] 股东大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与监事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案[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0]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100]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107][108] 章程修改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
绿茵生态:公司章程(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