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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002890弘宇股份(002890)2024-04-17 19:2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 议通过此议案。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大信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