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5] 董事会权限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6] - 审议批准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证券投资事宜[6] - 审批日常经营之外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10%-50%(不含50%)及对应金额限制[7][8] 董事长权限 -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2] - 对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不含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日常生产经营事项有决策权[14] - 对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日常生产经营事项以外的交易有决策权[16] 董事会秘书 - 设一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由董事会聘任[19][21] - 具有《公司法》规定情形等六种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22] - 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4] 专门委员会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28] - 关联委员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各专门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30]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33]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2]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5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等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5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并书面确认[60] - 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临时会议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61] 会议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或举手表决[7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应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等需签字,还可做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7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1][82] 其他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87]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