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资金使用额度 -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2] 已到期理财情况 - 2024年5月29日购买7500万元理财产品,6月28日本金及13.125万元收益到账[3] - 2024年4月1日购买3000万元理财产品,6月28日本金及20.613699万元收益到账[3][4] - 2024年4月1日购买1000万元理财产品,7月1日本金及6.825万元收益到账[4] - 2023年有多笔结构性存款到期获得收益,如4000万元到期收益73,200元等[12][13] - 2024年3月12日5000万元、4月16日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到期获收益[13] 新投资协议 - 与光大银行签订7500万元产品协议,预期收益率1.50 - 2.38%,期限6月28日至9月27日[5] - 与招商银行签订3000万元产品协议,预期收益率1.85/2.45%,期限7月1日至7月30日[5][6] - 与浦发银行签订1000万元产品协议,预期收益率1.20 - 2.45%,期限7月3日至10月8日[6] 未到期投资 - 烟台农商银行莱山区支行3000万元协议存款未到期赎回[15] - 多笔结构性存款未到期赎回,如招商银行900万元等[15][16] 其他情况 - 公司与交易方不存在产权等方面关联关系[7] - 投资存在政策等13种风险[8] - 公司采取筛选投资对象等5种风险控制措施[9] - 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20400万元,未超授权额度范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