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公司"或"发行人")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审核中心审核,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3年 5月26日出具的注册批复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关于会后事项的相关监管要求和规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就发行人自前次报送会 后事项之日(2023年11月10日)起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5日,实际控制人丁利荣向发行人提供了其本人于当日收到的关于所持有海 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江恒")的股权被法院司法冻结的相关法律 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因原告杨同德与丁利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杨同德向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崂山区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崂山区法院于2023年11月28日作出( 2023)鲁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