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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公司章程(2024年4月)
002899英派斯(002899)2024-04-26 19: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9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79.6976万元,股份总数为14779.69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5][13] - 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9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股份总数9000万股[12] 股东信息 - 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66.20万股,持股比例45.18%[12] - 有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32万股,持股比例0.39%[12] - Yeah Fortune China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1041.52万股,持股比例11.57%[12] -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53.65万股,持股比例5.04%[12] - Energy Victor Limited持股442.87万股,持股比例4.92%[12] - 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75.52万股,持股比例5.28%[12] - 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31.45万股,持股比例4.79%[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1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股份质押与控股股东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 公司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实行“占用即冻结”机制[25] 股东大会相关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形的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2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7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8]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3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2]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3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大会补充通知[3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3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适用普通决议之关联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53] - 适用特别决议之关联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53] 董事、监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补选董事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4]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55] -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4] - 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69]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70]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7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1]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7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0] 总经理与监事会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46]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8]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5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4]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5] - 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6] - 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9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6] - 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大会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99]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10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20天通知[105] - 公司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1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5]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15] - 清算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相应时间要求[116] -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增加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13]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方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118] - 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22] -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