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变化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 | | |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 | 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 | | | 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 |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 |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 | |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 | | | 日前三十日起算; | 内; | | |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 |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 | | | 前五日内; | | 前十日内; |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 |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 | | 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