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