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哈三联:监事会议事规则
002900哈三联(002900)2024-07-30 18:3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监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及 全体股东授予的职责和权利,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 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 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聘的建议; (四)当发现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