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内部审计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者主导 地位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