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 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