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 利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 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 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