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 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