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3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