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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942新农股份(002942)2024-05-22 18:4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 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