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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时: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951ST金时(002951)2024-01-10 18:08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关于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269 号无国界 26 号楼 9 层 邮编:610000 Floor 9,Building 26,Boundary-Free Land Center,269 Tianfu 2 Street,Hi-Tech Zone,Chengdu, China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电话/Tel: +86 28 86119970 传真/Fax: +86 28 86119827 之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伟律师、龚钰涵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 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