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四川金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独立董事 3 人。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郑春燕女士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 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