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金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002951ST金时(002951)2024-03-27 21:5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部工作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16]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13] - 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3] 其他规定 - 会议应有记录,委员签名,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