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 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的相关议 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