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16 号准则解释"),规定"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 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16 号准则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将影响公司因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4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