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投资风险,提 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行为。未经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司 参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 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