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其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