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股东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候选人[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候选人[5] -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董监原则上不超董监事会成员总数1/3[6]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且股东大会选两名以上董监时用累积投票制[2]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待选独立董事人数[9] - 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待选人数[9] 选举规则 - 等额选举中,候选人获超半数票当选[13] - 差额选举中,超半数票候选人按情况当选[13] - 当选人数不足应在会后两月内再开大会补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