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聘请其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聘请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费用方案》的 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董事履职费用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修订<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