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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2958青农商行(002958)2024-09-27 18:1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 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江苏世纪同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