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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尔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2963豪尔赛(002963)2023-12-28 18:47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豪 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 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 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