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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0月)
002968新大正(002968)2023-10-29 15:4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提 高董事会在内控建设、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的决策效率和水平,确保董事会 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新大 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 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风险管理、审计、内控体系等方 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三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应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 计,指导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 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