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星)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通过现场 方式出席会议。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通过通讯方 式列席会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星) 本人与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 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及 ...